5月15日下午,安徽財經大學院長劉永偉教授應邀來我院作了題為“公平與正義”的學術報告。法學院黨總支書記詹德全和部分師生參加了報告會,報告會由院長焦少林教授主持。
劉教授指出“公平”與“正義”是兩個概念,“正義”是矛盾的,標準模糊,具有絕對的單一性、一方性;“公平”則是區別于“平等”,公平不等于平等,公平是相比較而言,是一種比例。公平要求差別,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公平正義是法的本質要求,法作為調整公民行為的規范,如果不以公平正義為本質要求,就無法使國家社會實現理想狀態。公平正義是法治的根本目的,法治是手段,目的是使人民更好的生活,公平正義得以實現。法治的目的不是懲罰犯罪,而是保障人民權益。
劉教授的報告內容豐富,理論聯系實際,深入淺出,語言幽默生動。法學院院長焦少林教授在總結時指出,法治為公平正義提供了標準、方向和措施,法治的本質要求是公平正義,法治的功能是維護公平正義,法治實現公平正義。劉教授的報告,對于我們深入理解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公平、正義和平等的涵義,公平正義與法治的關系,學習和掌握批判性思維方式等,都具有重要作用。(法學院周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