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下午,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導倪受彬教授應邀作了題為“信托法的中國實踐”的學術報告。報告會由法學院院長焦少林主持,周乾副教授做了精彩點評。法學院黨總支書記詹德全、副院長朱留虎和部分師生參加了報告會。
倪院長首先對信托法的定義做了詳細的解釋,并強調理解定義的重要性。信托法是為了調整信托關系,規范信托行為,保護信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信托事業健康發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而信托法在中國的實踐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金融信托,即對金融資產的管理,資產管理業務是指銀行、信托等金融機構接受投資者委托,對受托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管理的金融服務。二是慈善信托,又叫公益信托。三是民事信托,主要涉及家族信托,最主要的功能是家族財產的保存和傳承。
副教授周乾博士用了三個關鍵詞進行了點評:“信托文化”,信托法的三種功能,即保值增值、社會功能和傳承功能; “大數據”,有關信托業的數據近年一直在增長;“新時代”,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信貸業也進入了新時代,面臨更多的挑戰與機遇。
倪院長的報告內容豐富,語言生動幽默,邏輯性強。他期望和鼓勵同學們要注意定義學習研究,要有廣泛的閱讀和開闊的視野,要做一個有愛心和強烈社會責任感的人。
倪院長博士畢業于華東政法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后,上海市“曙光學者”、上海市“浦江人才”、上海“教育法治人才”、中國信托業協會全員培訓專家、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委員、上海市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法律顧問。(洪琪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