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下午3時,政法學院副院長焦少林教授在龍山校區教學樓C403教室作了題為“建立夫妻間侵權責任制度”的學術報告。來自法學專業的100多位學生聽取了報告。
夫妻間侵權責任制度是婚姻法當中的一個前沿問題,焦教授對該問題進行了長期深入的研究。圍繞著夫妻間侵權責任制度,焦教授首先從“夫妻間侵權責任”的概念切入,分析了夫妻間侵權責任的基本特征,指出夫妻間侵權責任的主體是夫妻一方,是夫妻一方因違反法定義務侵害另一方夫妻共享的身份權、獨立享有的人格權、身份權、物權和知識產權應承擔的法律后果。并認為夫妻間侵權行為具有特殊性,只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在此基礎上,焦教授分析了建立夫妻間侵權責任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認為建立它既是男女平等、夫妻各自人格獨立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護夫妻雙方各自民事權利的客觀要求,同時還是促進婚姻家庭穩定的現實需要。通過分析建立夫妻侵權責任的可行性,焦教授提出了構建夫妻間侵權責任制度的建議。
焦少林教授立足于現實生活中的問題,結合學術,報告內容豐富、觀點鮮明、分析深刻,增進了同學們對本學科前沿問題了解。 (政法學院 鄭柏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