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制度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支柱,關系到學位體系、學科發展以及人才培養,是推動高等教育質量提升的核心要素。2025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以下簡稱《學位法》)正式施行。新頒布的《學位法》在學位類型、學位工作體制、學位授予資格制度、學位授予條件和程序以及學位質量保障體系等多個方面均有重大改革。
政策落地,依法推動學位工作法治化規范化。2024年4月26日,全國人大表決通過《學位法》后,學校深刻領會學習學位法新精神、新標準、新要求,全面厘清現有學位授予相關規章,組織多層面、全方位、立體化的學習研討交流,通過線上線下學習、邀請知名專家、持續不斷調研,開展系列文件制修訂工作,保障《學位法》在學校的貫徹落實。在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修訂了《安慶師范大學碩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修訂)》,出臺了《安慶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學位授予標準(試行)》《安慶師范大學研究生學位申請成果基本條件》,為學校依法有序開展學位授予工作,保障學位授予質量,推動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應用型”深度轉型,適應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提供強有力的制度支撐。
多元評價,實現從“唯論文”到“重實績”的評價轉型。《安慶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學位授予標準(試行)》打破傳統學術論文單一模式,允許學生根據學科特點選擇專題研究、調研報告、產品設計等6種論文形式,鼓勵學生在各自領域中探索多樣化的研究方法與表達方式,從而更加全面地體現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通過多維度考核,構建多元評價體系,從制度層面打通了人才培養與經濟社會服務的通道,進一步凸顯高等教育培養人才目的。
分類培養,精準定位凸顯應用導向。學校積極貫徹“分類培養”方針,凸顯應用型人才培養導向。突出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培養差異,學術學位側重考察學術貢獻,鼓勵理論創新;專業學位聚焦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強調行業實踐成效。學術學位設12項基本成果條件,專業學位設14項基本成果條件,增加的2項均為“專業實踐”條款,充分凸顯了專業學位“應用型”人才培養導向。授權各學位評定分委會基于研究生教育規律和學科專業特點,系統化明確了學校學位授予涵蓋的內容范疇和邊界條件。13個學位點設置了“職業資格”條款,教育碩士設“案例庫”和“邊遠地區頂崗支教”條款,新聞與傳播設“專業作品發表”條款,體育和戲曲與曲藝碩士設“專業實踐業績”條款,充分凸顯了專業學位“應用型”人才培養導向。
強化內涵,拉高人才培養質量高線。學校出臺的《安慶師范大學研究生學位申請成果基本條件》,對標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2024版《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基本條件》和《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具體要求,遵循“歸類一致”原則,按照高等教育授予學位類別,對全校28個碩士點(44個專業領域點),歸類制定了19個標準。精準“對標對表”,設立了專利、標準、著作、科研獎勵、論文獲獎、學科競賽、學術創新、專業實踐業績、成果轉化應用等14項基本成果類型及其具體標準要求。在科研項目、學術會議、學科競賽等方面均強調高質量的標準要求。強化學位點內涵建設,實施多元化學位申請標準,將多維度評價要素列入研究生學位申請基本成果條件。在科研項目、學術會議、學科競賽等方面均明確了具體標準要求,強調高質量的標準要求。明確了通過實踐成果申請學位的標準和程序,進一步強化了專業學位以實踐創新能力為導向的培養定位和標準。
激發活力,系統推進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學校堅持“破立并舉”,系統化推進研究生教育評價改革。以《安慶師范大學研究生學位申請成果基本條件》的不斷實施,推進全校上下系統性開展研究生教育教學綜合改革,充分激發全校研究生教育系統辦學活力、激活學生學習成長動力,不斷產出一批“能上表”的研究生教育教學成果,不斷提升研究生培養質量和學位點建設內涵。
《安慶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學位授予標準(試行)》自2025級研究生起實施。學校將繼續以貫徹落實《學位法》、完善學位管理體制為契機,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持續完善“需求導向—制度保障—多元評價—質量閉環”體系,加強校院兩級學位評定委員會建設,不斷優化多元化人才評價體系,讓標準更“精準”,讓評價更“立體”,讓生態更“活躍”,不斷提升應用型大學辦學質量。(撰稿:白國梁 李瑤 潘啟鋒 編輯:范龍超 審核:華秀梅 趙麗麗)